您好,欢迎来到毛织网! | 免费注册
毛织网
全国服务热线:
毛织网公众号
毛织网公众号
关注公众号 了解最新动态
毛织网小程序
毛织网小程序
了解最新动态

您当前所在的位置:首页>行业资讯>>国际快讯>为5件衣物闹上法庭

为5件衣物闹上法庭

文章来源:毛织网编辑:编辑部 发布时间:2014-09-04 14:39 浏览:4827
摘要: 两条平角裤,3件家居服,总价值也就300多元,却因为产品标准的问题闹上了法庭。最近,消费者单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。


 两条平角裤,3件家居服,总价值也就300多元,却因为产品标准的问题闹上了法庭。最近,消费者单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。

  事情发生在今年6月,那天单先生在吴中区的一家大型连锁超市内以306.8元的价格购买了2条男士平角裤和3件女式家居服,带回家后他发现5件衣物所执行的标准已经过期。

  “我买到的产品上,使用的是《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》GB18401-2003(B类),”单先生说,“这个标准早在2012年8月就正式被新国标GB18401-2010所取代,所以这几件衣物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,超市方涉嫌欺诈,应该给我赔偿。”

  不过超市方并不认同,他们认为衣服并未对消费者带来人身伤害,只答应退货,这事为此闹到了吴中区消保委。

  调解不成后,消保委建议消费者上诉到法院,吴中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。本月7日法院下达了判决书,表示被告超市方确实在销售国家已经废止标准的衣服,由此视为销售的衣服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要求,存在欺诈行为。按照新《消保法》第55条规定,宣判商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原告单先生货款306.8元,并支付3倍赔偿920.4元,而单先生退换相关的涉讼产品。

  据了解,本案也是自新《消保法》实施以来,首例服装类“以一赔三”的纠纷案。

推荐阅读

加入织信通会员
享受旺铺特权